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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賭輸錢 兄弟槍殺強盜賭客遭判9年、23年

圖片來源:中央社資料照

王姓兄弟去年過年期間到民宅賭博,懷疑劉姓男子詐賭,當街槍殺劉男並搶走現金,王姓弟弟犯強盜殺人等罪遭判刑 23 年,哥哥則因共同犯強盜致人於死罪判 9 年。

27 歲、 25 歲王姓兄弟去年 2 月 13 日前往埔里鎮北平街一戶民宅賭博,不料賭輸錢而不滿劉姓男子,兄弟檔返家取槍後,當天下午駕車返回,由哥哥持辣椒水進屋噴灑,使劉男等人逃出屋外,再趁機拿取劉男放在桌上的新台幣 3 萬元現金。

見劉男逃出屋外,兄弟檔聯手毆打,並欲強取劉男褲子口袋現金,弟弟見劉男奮力抵抗,竟從腰間取出手槍朝劉男左前胸壁近距離射擊,大失血送醫不治;哥哥見劉男中槍倒下,趁機從口袋搶走 10 萬元現金,再由弟弟駕車往埔里鎮仁愛路方向逃逸。

王姓兄弟落網辯稱:「沒有殺人,是見對方越來越多人,就拿出插在腰間的手槍向劉男開槍,殺害劉男是臨時發生」、「對方先動手打我,我才開槍射他」、「本來要拿槍嚇死者,不曉得為什麼擦槍走火,就打到死者」,法官認為弟弟強盜過程中,槍擊劉姓被害人犯行明顯,但難認哥哥與弟弟有殺人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

根據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判決,弟弟犯持有非制式手槍罪,處有期徒刑 4 年 6 月,併科罰金 10 萬元。又犯強盜殺人罪,處有期徒刑 20 年,褫奪公權 10 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 23 年;哥哥共同犯強盜致人於死罪,因有刑事前科,處有期徒刑 9 年。全案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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