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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專欄》大法官任期制度,就這樣被搞爛了!

圖片來源:Pixabay
美國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美最高法院 1973 年裁定,認婦女墮胎權受憲法保護),另以 6 票贊成、3 票反對,維護密西西比州禁止 15 週後墮胎的法律。
會有這樣結果的主要原因,是因為美國最高法院現在是保守派居多,目前是 5:4 甚至 6:3,關鍵就在於川普任內一口氣提名了 3 個保守派大法官,這就造成了最高法院對法律解釋的板塊移動。
美國最高法院,在台灣就是最高法院+大法官會議,不過「憲法訴訟法」在今年(111 年) 1 月 4 日施行,新制由 15 位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取代原有的「大法官會議」,以後也沒有大法官解釋了,只有憲法法庭判決。
那大法官有 15 個,在 1997 年第四次修憲時,本來的設計是任期交錯,其中 8 個任期 4 年、另外 7 個任期 8 年,之後每個任期都是 8 年,確保每任總統都可以提名一半的大法官,不會變成某一個總統提名全部大法官的情況。這個制度在 2003 年開始實施,才沒幾年,就變得面目全非!
2007 年陳水扁提名 8 個大法官,國民黨利用他們的立法院優勢,封殺了其中 4 個,陳總統再補提名單,還是被全部封殺,馬總統上來後,在 2008 年提名 10 個,在 2010 年提名 2 個,在 2011 年提名 4 個,把大法官任期弄得亂七八糟。
其中最嚴重的是,2010 年司法院長、副院長(也是大法官)因為重大司法案件請辭,請辭大法官的任期本來是到 2011 年期滿,那補上來的大法官任期,應該是到 2011 年結束。
結果呢!馬總統這個哈哈哈佛大學博士,竟然說補上來的那兩個,任期應該到 2018 年啦!原本司法院組織法第 5 條第 3 項規定:「大法官出缺時,其繼任人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明文規定採「繼任制」,至該遞補之席次原任期屆滿為止,這個規定也是要確保大法官任期可以交錯,國民黨也一不做二不休,利用立法院優勢,把它刪除了。
大法官任期制度,就這樣被搞爛了!而且無法收拾!蔡英文上來,在上面被搞亂的大法官任期情況下,已經提名了 11 個大法官,明年 10 月有馬總統任命的 4 個大法官任期屆滿,到時候會出現一個奇特情況,就是 15 個大法官,都是同一個總統任命的!
我預期到時候國民黨又會出來靠腰威權重現、蔡皇什麼的,不過他們是最沒資格抱怨的,因為制度就是被他們搞爛的。
我們今天的講古時間就到這裡為止。
圖片來源:Pixabay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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