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取締車輛噪音擾民行為 嘉縣聲音照相系統啟用

圖片來源:中央社

嘉義縣環保局今年導入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系統,將架設在轄內屢遭民眾檢舉路段,車輛行駛噪音超出管制標準即逕行告發,依噪音管制法處新台幣 1800 至 3600 元罰鍰。

嘉義縣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遏阻車輛噪音妨害安寧,今年購置 1 套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系統,將車牌辨識系統結合噪音計,監控行駛中車輛噪音並即時蒐證及舉發。

嘉義縣環保局長張根穆告訴記者,聲音照相系統將針對轄內屢遭民眾檢舉路段,如台 1 線、台 3 線、台 18 線及 168 縣道架設。車輛行駛噪音超出管制標準即逕行告發,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 26 條處罰 1800 至 3600 元。

張根穆說,根據機動車輛管制標準值,不同道路速限所規定標準值亦不同。道路速限小於 50 公里,管制標準為 86 分貝, 50 至 70 公里則為 90 分貝。

張根穆說,架設聲音照相設備執法時,稽查人員會在架設點前方 100 到 300 公尺間,放置「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告示牌,提醒汽機車駕駛人減慢行車速度。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