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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財專欄》徐巧芯違停風波之解讀

圖片來源:中央社

在台灣,只要有幾年開車經驗的都知道:有違規,跟有接到違規的紅單當然是兩碼子事,差別在於運氣是好是壞而已!

那從未接獲過交通違規罰款紅單的,多少人敢大剌剌說:我從未超過速(尤其在限速 40 的路段)、變換車道沒有一次不規規矩矩打方向燈(包括不是打完方向燈馬上左右轉,包括從未打方向燈時才發覺方向燈突然壞了)、高速公路或一般道路都徹頭徹尾跟前車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停等紅綠燈時從未越線或輪胎輾壓機車停等區、閃紅燈路口前一定先完全煞停後再開車、從未車行一陣子才繫上安全帶、從未違規迴轉、從未紅線臨時停車、從未駕車時回應手機來電⋯⋯?

看完警方公布的徐巧芯紅線違停密錄影片後,讓人大開眼界,原來違規又沒吃紅單,除了運氣,還有更厲害的,連人贓俱獲都沒關係!

 

違停密錄影片劇情是這樣的:

第一幕,一名男子走向準備對紅線違停車輛舉發的執勤員警而出現如下的對話──

警:「你是駕駛嗎?」男:「要開走了,要開走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按:對駕駛而言,因為知道錯在自己違停,所以連說了兩次「不好意思」,這是一般市井小民會使用的低姿態招式;對執勤警員而言,如果一開始現身的是徐姓車主本尊或本尊、駕駛同時出現,劇情應該會改寫,就不會有底下的「誤會」,以及後續的「風波」了。)

接著,警方問:「不好意思,證件有沒有帶?」男子回:「有有有,怎麼了嗎?」(按:警方執法,先一句「不好意思」,法理情兼顧;男子的「怎麼了嗎?」,仍不脫一般市井小民會使用的裝蒜招式)。

等到警方說出:「我會開單喔,這邊紅線,巷子很窄」,一般正常情況,接下來沒啥看頭了──不外就開單的開單、違規的心不甘情不願地接下罰單,然後兩不相欠,分道揚鑣(按:劇情如果就此落幕,違停駕駛破費 900 元外也不虞節外生枝了,執勤警員表現也就無懈可擊了)。

想不到,在女主角現身後,情節開始出現極具張力的變質轉折。

第二幕,見姍姍來遲的女主角走向執勤警員說「我是徐巧芯,這我的車!」天啊!如果你是那位執勤警員,對突然冒出來的「本尊」,要如何解讀才好?是交通違規的民意代表,怕被認出來後遭網路上傳、壞了自己「清新」的媒體形象,所以,危機處理方式是先下手為強,主動報出名號「自首」嗎?那,亮出名號後,不是應該接著表態:「不好意思,我紅線違停,身為台北市議員,做了錯誤的示範,請開單處罰吧!」怎麼不是這樣,而是開始扯些有的沒的?

像徐議員扯的「之前我問過很多次,都是說如果車上有人的話,是直接勸導」,被執勤警員一句「他剛才車上沒人啊!」直接打臉;懂是非的,那好意思又扯「他馬上下來了,對不對?」從吃飯的地方「馬上下來了」跟「剛才車上有人」,時間點明明兜不上,卻掰得好像是同一情境畫面,這很離譜,對不對?

還有,後半段的「沒關係,反正你要開就開呀⋯⋯沒關係,那我們再回去講」VS.「不用回去講,請離開就好,謝謝」,「沒關係,給他開就好,這樣我們也不好做」、「你可以開」VS.不用,開了我更不好做」──從這一來一往的對話,可以目睹多少官場醜陋黑暗面?

違規者撂一句「再回去講」,又沒明說回去跟誰講,可執法者卻似乎很能意會,馬上像洩氣皮球一樣唯唯諾諾「不用回去講」,還禮數周到的「請」、「謝謝」賠起不是,違規者對公權力的踐踏與執法者對公權力的和稀泥,到此一覽無遺矣!

至於民代紅線違停,家屬竟「敢」對執勤警員丟一句「你可以開(罰單)」,執勤警員卻「不敢」開,透露的是,「可以」二字不像是一時的措辭不當,而是充滿濃濃的上(民代)對下(基層警員)撂話的意味!執勤警員只要腦子閃過議員可以藉質詢警政修理警察的畫面,不把「你可以開」解讀成「你開開看」,才怪!

很遺憾的,議員可以藉質詢警政修理警察的形勢比人強生態,正是讓原本站在正義一方的執勤警員立場鬆動傾斜的最後一根稻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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