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涉詐領助理費 新竹縣議員陳栢維判3年半定讞

新竹縣議員陳栢維以離職助理資料申報補助費 192 萬餘元,一審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 3 年 6 月,二審改輕判 6 月,高院更一審又判刑 3 年 6 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

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判決指出,陳栢維連任新竹縣議會第 16 屆至第 19 屆議員,明知謝姓公費助理已於 2012 年 11 月離職,卻未向新竹縣議會陳報,持續以謝姓前助理資料向縣議會申報補助費,至 2017 年間共申報新台幣 171 萬元。

此外,國民黨籍的陳栢維又涉嫌於 2016 年間,以陳姓男子名義,向縣議會申報公費助理補助費共 21 萬餘元。

新竹地方法院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陳栢維有期徒刑 3 年 6 月,褫奪公權 3 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 6 月,得易科罰金。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撤銷二審判決,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認定,一審判決並無違誤,仍判 3 年 6 月,褫奪公權 3 年,自動繳交的犯罪所得 191 萬 6153 元沒收。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