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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二期空品區元旦上路 3 個月勸導期後開罰

北市環保局表示,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包含松山機場及北市 3 座垃圾焚化廠(內湖、木柵、北投),明年 1 月 1 日起上路,有 3 個月勸導期,4 月 1 日起違者直接開罰。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劃設範圍包含台北國際航空站(松山機場)及北市 3 座垃圾焚化廠(內湖、木柵、北投),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進入空品維護區的柴油車應先取得優級自主管理標章,機車應完成當年度定期檢測。

環保局指出,第二期空品維護區主要管制對象,由柴油大客車延伸到柴油貨運及垃圾清運的車輛,自 111 年1月1日起,未符合管制規定的車輛行駛於空品維護區者,將先予稽查勸導。

自 4 月 1 日起,違規車輛將直接取締告發,首次罰鍰金額依車種分別為機車新台幣 500 元、柴油小貨車 1000 元及柴油大客貨車 2000 元,最高可處 6 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 110 年元月上路執行的「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包含市府、台北及南港等 3 處交通轉運站;陽明山公園、故宮博物院、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忠烈祠和台北 101 大樓等 6 處觀光景點。

而 3 站 6 處空維區管制後,柴車優級自主管理標章取得率從 110 年 1 月的 75 % 提升至 11 月的 99 %;機車未定檢違規率也從 110 年 1 月的 1.9 %,下降至 11 月的 0.5 %。顯見進入空維區車輛已能配合相關管制措施。

另外,環保局透過移動式空氣品質監測車,於南港轉運站進行管制前後的空品監測,管制後細懸浮微粒( PM 2.5 )由去年 10 月的 11 微克 / 立方公尺(μg / m3 )改善至今年 10 月的 5.8 μg / m3 ,改善率 47 %,驗證空維區管制政策有效改善空氣品質。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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