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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11訂單多貨運物流忙 違勞基法最高可罰100萬

宅配貨運業忙碌,物流人員載運整車的貨品穿梭在大街小巷間逐一配送。圖片來源:中央社

在電商網站訂購商品替代實體購物已成消費趨勢,適逢雙 11 購物節活動開跑,勞動部職安署今天提醒,貨運物流業者應及早做好人力安排因應,若違反勞基法最高可罰新台幣 100 萬元。

雙 11 購物節即將來臨,各大電商緊鑼密鼓宣傳活動、祭出特價商品,盼吸引民眾消費,但若業者未做好因應,短期湧入的大量訂單恐讓員工身心俱疲。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發布新聞稿指出,適逢雙 11 年度電商購物活動開跑,貨運及物流業者應及早做好人力調度,以因應短期內湧入的大量訂單,人員排班派工也應確實符合勞動法令工時與休假規範,以免影響勞工身心健康及公眾安全。

根據法規,汽車貨運業適用 8 週彈性工時制度,雇主經工會同意,如果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可在 8 週內將 320 小時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彈性分配,但單日正常工作時間仍不得超過 8 小時,連同加班不得超出 12 小時。

另外,每 7 日也至少應有 1 日例假,每 8 週內的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 16 日,並且不可以讓勞工連續工作超過 6 日。

職安署指出,汽車貨運業勞工如果長時間疲勞駕駛,不僅只是影響勞工個人健康,更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導致公共意外等,目前除每年規劃「汽車貨運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及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合作實施聯合稽查外,也將此行業列為「重點檢查對象」,責請各地方政府優先實施檢查。

職安署說,如果勞工發現事業單位有違法情況,可透過勞動部 24 小時免付費 1955 申訴諮詢專線或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訴,主管機關於受理後將儘速派員實施勞動檢查並依法處理,如查有違法情形,將依法處分,依法可開罰2萬至 100 萬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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