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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佛洛伊德 美白人前員警遭檢方求處30年徒刑

圖為紐約民眾在布魯克林集會高舉「廢除警察」標語。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美國白人前員警蕭文( Derek Chauvin )去年將手無寸鐵的非裔男子佛洛依德( George Floyd )當街壓頸致死,掀起全國抗議聲浪,檢察官今天向法官求處 30 年徒刑。

法新社報導,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 Minneapolis )前員警蕭文的律師則提出服刑時間和緩刑等截然不同的要求,稱蕭文是犯下「善意的錯誤」。

蕭文律師尼爾森( Eric Nelson )寫道:「蕭文先生請求法院審視調查結果以外之事,看看他的背景、他沒有犯罪記錄、他對緩刑的服從、本案的不尋常事實,以及他是『崩壞制度』下的產物。」

明尼蘇達州檢察官在6月 25 日宣判聽證會前寄出的法院文件中,稱 45 歲的蕭文「嚴重濫用」職權。檢察官表示:「被告的行為也格外殘忍。」

他們提到法官卡希爾( Peter Cahill )判決本案有4個加重因素,讓他背離明州量刑指南,也為判重刑開路。

佛洛伊德去年5月 25 日在明尼阿波利斯涉使用假鈔遭警方攔下上銬,當時蕭文用膝蓋強壓他頸部約9分鐘,期間佛洛伊德多次說他無法呼吸,蕭文仍不放鬆力道,導致佛洛伊德最終喪命。

整個過程遭路人拍下上傳網路,掀起全美和全球抗議種族歧視和警察暴力的浪潮。

在歷經數週的審判後,蕭文4月 20 日遭判犯下殺人罪,旋即入獄。

蕭文遭控最重的二級謀殺罪,最重可判 40 年徒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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