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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特船納管 帶客活動應報備並辦理行前安全教育

近幾年民眾自製俗稱「波特船」的浮具,成為新興的水上活動,卻無相關管理措施,因已發生多起意外,交通部決定納管,規範波特船帶客活動應報備並辦理行前安全教育。

多年前就有民眾利用保麗龍自製浮具出海釣魚,近幾年則升級用玻璃纖維自製俗稱「波特船」的載具,從事水上活動,因已發生多起意外,卻無法可管,去年基隆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都建議應由中央統籌管理。

交通部昨天公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除現行例示的浮具活動,將其他浮具(如波特船)的活動納入規範,並明定帶客活動應報備及辦理行前活動安全教育。

根據目前的「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浮具活動包括:風浪板、滑水板、拖曳傘、水上摩托車、獨木舟、泛舟艇、香蕉船、橡皮艇、拖曳浮胎、水上腳踏車、手划船、風箏衝浪、立式划槳,修正草案將波特船等其他浮具也納入。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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