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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小媽媽產嬰遭棄河 父親阿嬤涉殺人罪交保

圖片來源:中央社

高雄 19 歲呂姓女子與男友未婚生子, 46 歲呂女父親認為是死胎,6日將胎兒丟棄前鎮河。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昨晚漏夜複訊,將呂父和呂女阿嬤依涉殺人罪分別諭知 5 萬、3 萬交保。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昨天深夜複訊呂女父親和呂女阿嬤後,認為 2 人涉犯殺人罪,分別諭知以新台幣 5 萬元、3 萬元交保。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今天表示,警消上午將依雄檢檢察官指揮,持續打撈胎兒遺體,藉此釐清詳細案情。

呂女和 20 歲男友未婚生子,但 2 人已許久未聯繫。呂女平日與阿公、阿嬤和爸爸同住,家人都沒發現她已懷孕,直到呂女上廁所早產分娩才驚見馬桶中的胎兒,警方獲悉後除了傳喚呂父和家人到案說明,也尋找呂女男友到案。

呂父在警訊供稱,女兒分娩後發現胎兒沒有張眼、也沒哭聲,因此才認為是死胎。6 日下午 5 時多用塑膠袋包著胎兒,騎車前往前鎮河丟棄。而呂女產後就醫時,院方才知道呂女剛生產卻未看到胎兒,驚覺事態不對報警。

前鎮分局 6 日晚會同消防隊前往前鎮河現場打撈,但因天色昏暗且能見度不佳,經消防人員潛水搜查 2 個多小時仍未能打撈到胎兒;昨天持續打撈仍無進展。

若呂父確實遺棄死嬰,涉及刑法遺棄屍體罪,可處 6 個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打撈到胎兒,經檢方與法醫解剖相驗發現嬰兒遭遺棄時是活體,呂父則可能涉及更重的殺人罪。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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