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馬國女大生家屬擬國賠求引渡 蔡清祥:可以理解

法務部長蔡清祥16日表示,科技偵查法對象是刑事涉犯重罪者,並非政治偵防或蒐集人民資訊,最重要的一個觀念,現在是21世紀,犯罪集團用最先進的科技設備從事犯罪,執法人員怎能還用古老的20世紀偵查方法,這已不符人民期待。圖片來源:中央社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學生日前遇害,她的家屬要求台灣國賠,犯嫌若不判死刑將爭取引渡。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指出,可以理解家屬訴求,尊重對方在法律上權益。

長榮大學被害女學生父母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已委請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瑞成律師提起訴訟。對此,林瑞成今天指出,需等檢方將案件偵結後,才可進一步討論國賠等補償,目前不便表達意見。

蔡清祥向記者表示,可以理解被害人家屬訴求,也尊重對方在法律上權益,引渡馬國受審部分,須依照引渡法等規定辦理,嫌犯在台受審,檢方會依法偵辦,予以嚴懲。

至於國賠部分,蔡清祥指出,國賠訴訟有一定流程,被害家屬須向相關機關提起訴訟,此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橋頭分會在案發後立即啟動,協助家屬來台並一路相伴,可以提供犯罪補償金,類似國賠性質。

熟悉國際司法互助的法界人士表示,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學生命案發生在台灣,嫌犯為台灣人,台灣法院當然有審判權。

法界人士直言,台灣與馬來西亞間並無簽訂任何引渡協議或條款,若馬來西亞提出引渡請求,只能依引渡法的國民不引渡原則處理,結論就是拒絕引渡。

這名法界人士進一步指出,引渡法第4條規定「請求引渡之人犯,為中華民國國民時,應拒絕引渡」,在台灣與馬來西亞間並無任何引渡條款或相關約定情況下,台灣面對馬來西亞的引渡請求,應予拒絕。

法界人士指出,國賠案件有「協議先行」原則,也就是此案需由被告機關先與提告的被害家屬協議、調解,此案中可能被列為國賠機關者,應該是台南市政府,也就是台南市政府應先與家屬協議,協議不成才會進入法院訴訟程序,屆時才會由法官進行個案判斷。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

where to buy viagra buy generic 100mg viagra online
buy amoxicillin online can you buy amoxicillin over the counter
buy ivermectin online buy ivermectin for humans
viagra before and after photos how long does viagra last
buy viagra online where can i buy viag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