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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不到一場大雨 經濟部揭桃竹苗停灌決策

桃竹苗地區水情拉警報。圖片來源:中央社

今年水情不佳,桃竹苗灌區 1.9 萬公頃農田將停灌。針對為何到 10 月才突然宣布停灌,經濟部今天在臉書貼文說明, 10 月前只要再多1至2場大雨、 80 至 150 毫米的降雨量,就能供灌二期稻作,不料預期的雨始終沒有來,只好宣布停灌。

今年是 1964 年以來,第一次無颱風侵台帶來顯著降雨,6月至今,全台降雨量也創下 1947 年以來第2少紀錄,使今年水情較為吃緊。水利署與農委會 14 日宣布,桃竹苗灌區1.9萬公頃的農田一週內將停灌。

經濟部今天在臉書上發布 6 大 QA ,回應民眾對水情的問題。首先,針對為什麼今年桃竹苗區域需要停灌,經濟部表示,今年無颱風襲台,雖然無災,但雨量也較過去大幅減少,即使從史上最早的7月開始預警因應,也用史上最大規模的節水調度,可惜雨量還是不夠,必須先確保民生用水。

對於二期稻作再過幾十天就可以收成,經濟部指出,二期稻作還需要1.3億噸的水源,目前桃竹苗水庫蓄水只有 1.2 億噸,水源實在不夠,只能做出痛苦但必要的決定。

為何到 10 月才突然宣布停灌?經濟部回應,7月已開始預警調度水源,當時是台灣傳統的豐水期,氣象預報也顯示今年雨量應該正常,仍認為可以播種收成今年的二期稻作;原本 10 月前,專業單位評估有機會降雨,再多1至2場大雨、 80 至 150 毫米的降雨量,就能供灌今年二期稻作,不料今年氣候異常,預期的雨始終沒有來,只好宣布停灌。

外界關心,為何缺水時,農業用水總是先被調度?經濟部表示,整體用水量中,農業用水佔 70 %,民生及產業用水只佔 30 %,就算停民生產業用水,也不足供給農業用水;由於必須優先提供民生用水,民生及產業用水使用同一條自來水管線,無法只停產業用水。

針對水利法有訂定用水順序,為何還是先停止部分農業用水,經濟部回應,水利法第 18 條與 18-1 條所規定的用水順序,是指一般時期,目前則是水源不足的緊急時刻,屬於第 19 條的規定範疇,法律的適用沒有問題。

水利法第 19 條規定,水源水量不敷公共給水,並無法另得水源時,主管機關得停止或撤銷第 18 條第一項第一款以外的水權,或加使用上的限制;水權的停止、撤銷或限制,使原用水人受到重大損害時,由主管機關按損害情形核定補償,責由公共給水機構負擔。

最後,針對為什麼不利用缺水時趕快清理水庫淤積,或清淤成效不彰,經濟部澄清,今年清淤量是歷年最大,達歷年平均的2.2倍,清淤成效很好,以石門水庫為例,今年清淤量達歷年最大量,清淤量也大於來砂量,可達成淤積零成長。

經濟部呼籲,政府該做的節水調度、水庫清淤、人工增雨都會努力,拜託大家一起支援省水,共同度過難關。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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