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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涉收賄逾3千萬元

現任立法委員蘇震清(右2)。圖片來源:中央社

北檢偵辦立委涉收賄案,今天依貪污等罪起訴現任立法委員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等 12 人。檢方認定,蘇震清涉收賄 2580 萬元、廖國棟 790 萬元、陳超明 100 萬元。

另外,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涉嫌收賄 124 萬元、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涉收賄 180 萬元、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涉收賄 50 萬元。

檢方指出,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就 SOGO 百貨爭議事件,希望立法委員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遠百公司前對太流公司的增資登記,或藉由立委對公司法第 9 條第 4 項條文進行修法,及召開公聽會等方式,以順利重新取回 SOGO 百貨經營權,進而行賄立法委員。

檢方查出,李恆隆自 2012 年起輾轉認識蘇震清後,委請蘇男積極施壓經濟部撤銷太流公司於 2002 年間的增資登記。李恆隆自 2012 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18 日止,多次交付現金或支票共 2580 萬元賄款給蘇震清。李恆隆另自 2014 年 6 月 5 日起至 2019 年 11 月7日止,交付現金或支票共計 124 萬元賄款給余學洋。

檢方指出,李恆隆委請蘇震清向經濟部施壓後,擬再尋求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協助,後來得知是知公司總經理郭克銘曾任國會研究室助理、主任,於 104 年初委託郭男參與蘇震清對經濟部施壓的運作。

郭克銘透過丁復華聯繫廖國棟後,廖、丁自 2015 年 3 月起至 2010 年 7 月間利用立法委員法定職務權限,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中質詢官員、提出法律修正案、刪除或凍結預算及召開公聽會、協調會等職務行為,要求經濟部撤銷太流公司 2002 年間的增資登記。廖國棟、丁復華分別收受現金賄賂 790 萬元、 180 萬元。

檢方表示,李恆隆於 2019 年間長期透過立委施壓經濟部未見成效,得知台灣與新加坡曾簽訂台星經濟夥伴協定( ASTEP ),協定針對 2 國間的投資爭端提供紛爭解決機制,李恆隆等人為奪回 SOGO 百貨經營權而萌生以 ASTEP 爭端解決程序、聲請仲裁及透過立法委員施壓經濟部撤銷太流公司增資登記。

檢方指出,李恆隆涉嫌以金錢賄賂陳超明,由陳超明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委名義,以發函經濟部及致電前經濟部長沈榮津等方式,逼迫經濟部官員參加在東吳大學舉行的公聽會,並假借捐贈政治獻金的方式交付賄賂。檢方查出,陳超明於2018 年 1 月 9 日收受賄賂 100 萬元,梁文一收賄 50 萬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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