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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嘉大碩士學位遭質疑 黃敏惠:一切合法

嘉義市長黃敏惠(前右2)。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嘉義市長黃敏惠遭促轉會前副研究員吳佩蓉質疑碩士學位無論文,而是呈交一份技術報告;黃敏惠說,取得碩士學位一切合法,針對抹黑質疑,深感遺憾。嘉大今天也發聲明澄清。

吳佩蓉昨天在臉書( Facebook )發文,質疑黃敏惠學歷是「國立嘉義大學管理碩士」,但在「台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查詢不到她的碩論,另在嘉大圖書館網站也查不到,結果她當年寫的並非是碩士論文,而是呈交一份技術報告,在嘉大圖書館和國圖均未收錄。

對此,黃敏惠昨天深夜也在臉書發文,並公布畢業證書,她表示,取得碩士學位一切合法,針對特定人士抹黑質疑,深感遺憾。

黃敏惠指出,自 2000 年進入「國立嘉義大學管理研究所碩士學分班」就讀,於 2002 年考取「國立嘉義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EMBA )」,並於 2005 年 1 月完成學校畢業要求,正式取得「管理學碩士學位」。

黃敏惠表示, 2001 年嘉義大學是教育部當時唯一核准「碩士論文」與「技術報告」雙軌並行的碩士在職專班學校,當年選擇以實務導向的技術報告,一切合乎當時制度與法規。當時制度並無規定須將技術報告上傳至「台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等資料庫。

嘉義大學今天也發出聲明表示,嘉大於 2000 年 9 月,依教育部規定提出申請管理研究所 EMBA 碩士在職專班,授予管理碩士學位。於申請增設、調整系所班組計畫書中載明,考量學生皆為在實務界工作的在職人員,除核心課程及整合課程計 36 學分,另須選修 9 學分才能畢業。

嘉大指出, EMBA 碩士在職專班得不修習論文,唯須另修習「台灣企業問題研討」,並繳交專題報告替代;如此,一則符合因材施教原則,二則可以與管理教育先進的美國採取同步措施,三則也可兼顧在職人員實際的狀況。

嘉大表示,嘉大經教育部核定 90 學年度大學校院增設、調整大學部二年制及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其專案審查會議同意招生。

嘉大指出,黃敏惠經嘉大公開招生考試測驗,於 2002 年 9 月至嘉大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就讀,在校 2 年半修畢所有必、選修課程學分,並在 2004 年 12 月參加企業問題研討公開發表,於 2005 年1月通過學位口試取得管理學碩士學位。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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