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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適合怎麼樣的憲政制度?

圖片來源:中央社

相信大家對於「內閣制」、「總統制」、「雙首長制」,這幾個詞彙並不陌生,但如果這三種制度在台灣施行,會是怎麼樣的狀態呢?

首先,內閣制就是由立法院多數黨組成內閣,並由多數黨領袖作為國家總理,也就是說,立委可能兼任財政部長、法務部長,而民進黨主席就會成為總理。

這樣的制度如果在台灣執行,貪污腐敗可能更加橫行,當前台灣的立委,就能透過施壓個局處官員,來協助財團不當得利,甚至立法袒護企業欺壓百姓,那如果立委能同時掌握行政權,球員兼裁判,台灣還可能有清廉的政府嗎?而唯一的優點就是,立委可以質詢總理。

再者,總統制則是如同美國一樣,由全民選出的總統作為行政首長,並由立法、司法相互制衡。如果在台灣執行的話,有點像總統同時兼任行政院院長,但總統不用接受國會的質詢,直接對選民負責,而立法院可以透過法案、預算來制衡總統權力。

優點是行政不用疊床架屋,總統可以直接提出政策,不需經過行政會議,委請行政院提出草案。還可以權責相符,總統提案就由總統負政治責任,缺點則是行政跟立法可能高度對立。

最後,如果是雙首長制呢?其實雙首長制,有點像當前的台灣體制,有總統以及總理(行政院院長),不一樣的就是會有換軌的制度,如果民進黨的候選人選上總統,但是立法院是國民黨的立委人數較多,總統就得指派國民黨的人,來當行政院院長,而如果總統是民進黨的人,且民進黨的立委人數較多,就由總統來主政。

也就是說,兩千三百萬人選出的總統,可能權力被架空。或是像現在一樣有權無責,總是由行政院院長扛責任,到立法院接受質詢,還需要為總統的政策下台負責,而總統卻能安然無恙。

有些人稱內閣制較有效率,但其實在野黨的少數杯葛,以及財團的金錢遊說,才是影響效率的關鍵,也就是內閣制並無助於效率。而雙首長制過於疊床架屋,只會造成權責不符,就像現在的台灣。

綜上所述,總統制恐怕比較適合台灣,原因在於,質詢對於總統其實並無太大的制衡,預算及法案通過與否,才是關鍵。而如果由總統全權負責行政,反而有助於提高效率,立委則扮演好監督的角色,減少作秀性質的口水戰,台灣才能有良好的政治體制。

要有這樣的政治體制的改革,制憲就至關重要,才能避免雜亂無章的憲政制度,唯有制訂出一部新的憲法,而不是在原有的憲法修修補補,最後變成四不像的拼裝車憲法,才能讓台灣迎向正常化的國家。

 

本篇文章作者為楊峻杰,現為清大社會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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