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藝人劉樂妍因認導演關驊長期積欠其他演藝人員薪資,於微博網誌貼文指關驊「厚顏無恥、王八蛋」等語,一審判劉女無罪。二審今認定文字中所指摘內容可受公評,判她無罪確定。
檢方起訴指出,劉樂妍因認為關驊長期積欠其他演藝人員薪資,竟基於公然侮辱犯意,於 2018 年 2 月 9 日下午4時 19 分,在大陸地區一間飯店房內,以手機上網到微博網誌,公開張貼標題為「你媽沒教你,欠人家錢要還嗎?」文章,內文含有「關驊導演:……你卻厚顏無恥……你真是一個王八蛋!」等文字。被關驊欠款者是劉樂妍的妹妹(繼父女兒)李松真。
一審的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劉女在微博網誌文字中所指摘內容屬可受公評事項,主觀上並不具有真實惡意心理狀態,也屬善意言論,不構成誹謗罪,判劉女無罪。關驊及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受理。
二審開庭期間,劉女做無罪答辯,關驊則主張劉女所說不是事實,他沒有欠李松真錢。二審今天駁回上訴,仍判劉樂妍無罪,全案確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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