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今天開出 3 張違反居家檢疫罰單, 3 人均裁罰新台幣 30 萬元。縣長翁章梁強調,凡是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的民眾,如未依規定而擅離指定住所者,一律重罰絕不寬容。
嘉義縣 3 名民眾在 3 月 5 日到 21 日居家檢疫期間,私自外出,警方接獲舉報後,由衛生所人員協同警察到現場查訪,發現 3 人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衛生局在今天開出 3 張罰單,各裁處 30 萬元罰鍰。
嘉義縣衛生局代理局長趙紋華表示,截至 25 日止嘉義縣共開罰 5 人,依違反規定的情節輕重,分別開罰 1 人 5 萬元、 1 人 15 萬元,以及 3 人各 30 萬元。
翁章梁強調,居家隔離或檢疫民眾,應完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違反規定者,皆依法從重裁罰,絕不寬容。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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