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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be墜機身亡 遺孀狀告直升機公司與駕駛

圖片來源:中央社

NBA 一代球星布萊恩(Kobe Bryant)搭乘的直升機 1 月 26 日墜毀,機上 9 人全數罹難,他的遺孀凡妮莎(Vanessa)今天對直升機公司、直升機駕駛提出告訴。

訴訟提交到洛杉磯高等法院(Los Angeles Superior Court)這天,是布萊恩、他同樣遇難的 13 歲女兒吉安娜(Gianna),及其他 7 名墜機案罹難者的追思會,活動是在美國職籃 NBA 洛杉磯湖人的主場史泰博中心(Staples Center)舉行。

這份訴訟的對象是島嶼快航直升機公司(Island Express Helicopters)、島嶼快航控股公司(Island Express Holding Corp.)和失事直升機駕駛左巴揚(Ara Zobayan)的遺產。在這次墜機事件中,左巴揚也同樣未能倖存。

吉安娜在籃球隊的隊友阿托貝利(Alyssa Altobelli)與徹斯特(Payton Chester)、阿托貝利的雙親約翰(John)和凱芮(Keri)、徹斯特的母親莎拉(Sarah)和籃球教練毛瑟(Christina Mauser)也全部在墜機中身亡。

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ational Transportation Safety Board)仍在調查墜機的確切原因,但初步調查結果沒有發現機械故障的跡象。

今天的訴訟中,指直升機公司准許該機 1 月 26 日在「重霧和低雲」的(不利)天氣下飛行,而「執法單位和旅遊公司」在這種情況下都會讓直升機停飛。

訴訟中說:「我們所得到的訊息與想法是,島嶼快航直升機公司所獲得的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營運許可,僅限其駕駛在目視飛航規則(visual flight rules)下飛行。」

該機沒有執照或認證,能在(需靠)儀器飛行的情況下飛行,而我們所得到的訊息與想法是,正駕駛左巴揚必須僅在能以目視導航的情況下飛行。

訴訟中提及,左巴揚曾在 2015 年被美國聯邦航空總署指「飛入因天氣因素使能見度降低的空域」,違反目視飛航規則的最低要求。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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