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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流言終結專欄》<揭密陳立誠大騙局>不懂產業4:離岸風電5.7 GW是一次性開發不利產業發展?

圖片來源:截自中時電子報

開發有計劃,台灣風場潛能30GW可穩健發展至2035年

能源專家「不懂產業」系列,最後來談談台灣的離岸風電 5.7GW 是一次性開發,會扼殺產業發展這件事。能源專家陳先生在書中斷言,台灣的離岸風電為一次性建案,不利於扶持產業與人才培育。但看完其論述後筆者懷疑,陳先生不知道是沒在關心台灣的風電發展策略還是蓄意在抹黑台灣的風電發展來圖利核煤業?

開發有計劃:「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

首先,筆者隨意以關鍵字「離岸風電」以及「政策」搜尋,便可以找到當今台灣政府的三階段離岸風電開發政策。目前已釋出的 5.7GW,預計於 2025 年完成開發的風場屬於計劃的前兩階段,也就是示範獎勵和潛力場址的部分。而緊接在其之後,還有計畫的第三階段,也就是區塊開發的部分。在區塊開發的階段,預計將於 2026 至 2035 間逐年釋出 1GW 的建置裝置容量來穩健發展離岸風電產業。由此可見,陳先生可能有時間寫書但沒時間讀書,出了一本書卻連台灣政府的離岸風電政策的內容和現況都搞不清楚。

另外,台灣的開發進程其實與同樣大力推動離岸風電、已有豐富開發經驗的英國相當相似。英國自2000年起規劃了三階段,總裝置容量預計將達 40GW 的離岸風電發展計畫。當時,英國為了穩健的發展產業,也是自第一階段起逐步釋放可建置裝置容量,藉此在開發之餘,精進並累積相關的開發經驗。而其成功經驗也意味著分階段開發的可行性,所以台灣的分階段發展實屬合理。

台灣風場潛能達30GW

台灣風力資源豐富,長期被 4C Offshore 評估為世界上最佳的風場之一。除了已計劃的三階段,共約 15GW 計畫外,根據估計,台灣風場的總潛能其實高達 20-30GW。在台灣政府還在詳細商議第三階段區塊的遊戲規則時,外國開發商早已在敦促政府公布第三階段的開發計畫了。當然,善於吹捧傳統基載核煤電、強力反對再生能源甚至提出「棄綠電」的陳先生想必也是無視了這點。

風場平均壽命

值得注意的是,風場本身也並非是只能開發一次的一次性資源。離岸風力之所以被列為再生能源,就是因為其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特性。而根據國際經驗,風場平均壽命約為 20-25 年,屆期後將會啟動風場除役、更新的循環。由此可見,就算風場的壽命到了,將風機移除,更新,其便又可以發揮新的價值。因此,離岸風電可以被視為一個可以永續經營的產業,絕非如陳先生所說的為一次性開發,扼殺離岸風電的產業發展。

丹麥 Vindeby 風場除役。
圖片來源:截自中時電子報

產業未來機會

在亞洲,除了台灣外,其他國家如越南、韓國、日本等也正積極的發展離岸風電,而這也是台灣離岸風電產業的契機。所以,離岸風電產業並非如陳先生所說,是一個沒有市場前景的產業。如同筆者在先前的文章中所提過的,西門子歌美颯日前已宣布在台設立各區域僅有一個的機艙組裝廠,而這也意味著台中港將成為亞洲生產的核心。因此,筆者認為,落實國產化,打進離岸風電產業鏈成為亞洲的風電中心,才是現在台灣應該要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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