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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辦公室主任涉關說勞檢放水 判刑5年4月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Capri23auto

曾任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主任的陳永勝涉嫌關說勞檢放水,新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依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處陳永勝有期徒刑 5 年 4 月,褫奪公權 5 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 2015 年 9 月間,時任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第一科約聘檢查員張碩芳前往位於桃園的隆嘉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隆佳印刷電路版有限公司勞檢時,發現 12 項違規,依法可開罰新台幣 24 萬元。

隆嘉公司、隆佳公司郭姓負責人獲知後,輾轉找到陳永勝,希望協助減少裁罰,陳永勝即透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國會聯絡人向職安署北區職安中心表達關切。

時任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第一科科長的陳安境(停職),因擔心若不順從,會被立法委員刁難預算或影響未來升遷,因而要求張碩芳塗改違規紀錄,把原本的 12 項違規刪減剩 3 項,罰鍰也從 24 萬元減至 6 萬元,少罰 18 萬元。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陳安境、張碩芳坦承不諱,陳永勝辯稱僅是選民服務,並未對行政機關施壓。

審理法官認為,陳永勝利用優勢地位,迫使行政機關從其所欲而圖利他人,犯罪後還大言不慚說是為民服務,未見絲毫悔意。

新北地方法院 20 日宣判,依照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處陳永勝有期徒刑 5 年 4 月、褫奪公權 5 年;陳安境有期徒刑 1 年 8 月,褫奪公權 3 年,緩刑 5 年;張碩芳有期徒刑 1 年 4 月,褫奪公權 2 年,緩刑 4 年。全案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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