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天表示,印尼 12 日宣布發生非洲豬瘟疫情,因此今天下午 2 時起,入境旅客違規自印尼攜帶豬肉品入境裁罰 20 萬元起,外來人士遭罰未繳清拒絕其入境。
本社於 11 月 5 日獲得資訊顯示,已有外電報導印尼發生非洲豬瘟疫情。不過,在印尼當局等正式國際管道未確認、公布前,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表示,相關邊境防疫措施已經提早啟動,民眾可安心。
應變中心今天正式發布,根據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週報,印尼農業部於 12 日宣布發生非洲豬瘟疫情;而印尼是亞洲地區繼中國大陸(含香港、澳門)、蒙古、越南、柬埔寨、北韓、寮國、緬甸、菲律賓、韓國及東帝汶後第 11 個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國家。
據此,應變中心宣布,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45 之 1 條規定,以及防檢局 107 年 12 月 18 日公告的裁罰基準,從今天下午 2 時起,入境旅客自印尼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 1 次違規將裁罰新台幣 20 萬元,第 2 次就開罰 100 萬元;外來人士遭罰 20 萬元未能繳清罰款者移送移民署當場拒絕其入境。
應變中心補充,依據 FAO 報導,印尼農業部部長證實疫情發生在印尼北蘇門答臘省,但未說明發生場數、發病頭數及管控措施。雖然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及印尼農業部網站目前尚未有疫情通報,但是基於防疫超前部署原則,決定於今天先將印尼列入過去 3 年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國家名單,自印尼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即予重罰。
至於旅客行李檢查部分,應變中心重申,今年 9 月 6 日起,已將印尼列入高風險地區,以 X 光機百分百檢查印尼入境旅客託運行李及手提行李,民眾可以放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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