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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縱火燒死父親又開庭失控 台南地院12/18宣判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Capri23auto

台南劉姓女子 5 月在自宅縱火,造成父親死亡,又在台南地院開庭時痛罵法官、檢察官及律師,院方今天說,劉女辨識違法行為能力顯著降低,不會主動移送告發,全案 12 月 18 日宣判。

台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審理劉女縱火案時,劉女對審理程序不滿,再三詢問「何時宣判,什麼時候可以離開台南看守所」,還罵法官「你去死」。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述起訴案由時,劉女也罵說「你去死吧」,辯護律師則請求法官依相關事證及行為時精神狀態完全喪失,或辨識能力顯著降低減輕其刑,未料劉女竟對律師大吼「你去死」、「出去」、「滾」。

劉女更要求換地方判決,她說,「這不是我做的」、「這是不公平的,我一定要離開這地方」。

台南地院庭長林臻嫺今天表示,劉女經成大醫院精神鑑定後,醫院認為她辨識違法行為能力顯著降低,持續在押數月確實影響情緒,何況劉女身為刑事被告,在法庭說的話也是為自己辯解的權利,地院不會主動移送告發。

劉女縱火案昨天已辯論終結,台南地院預定 12 月 18 日下午 2 時 30 分宣判,且將就劉女是否強制送醫治療一併說明。

醫學系畢業的劉女和雙親、弟弟同住在台南市永康區, 5 月 15 日深夜 11 時許,劉女和母親發生口角爭執後,隔天凌晨 3 時許駕車到加油站購買新台幣 500 元的汽油,再將汽油潑灑在自宅 1 樓客廳引燃後,駕車逃逸。

劉宅因 1 樓客廳起火,濃煙隨著火勢向 2 樓竄升延燒,劉家其他 3 人驚醒後倉皇逃生,卻造成劉女父親吸入濃煙窒息及燒燙傷而死亡,母親及弟弟受傷。

消防人員半小時內撲滅火勢,懷疑有人縱火,立刻報請檢警偵辦,逮捕劉女,南檢訊後聲押獲准,且以殺害直系血親等罪嫌起訴劉女,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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