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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師涉性侵 校長若隱匿最重可處解聘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Pexels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天控訴台南市一名張姓教師 20 年來性侵多名學生,校長等學校人員涉嫌包庇和隱匿。教育部表示,性平事件沒有追溯期,如隱匿造成受害者接連發生,最重可處解聘。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天在台北召開記者會,指控張姓教師先後在 2 所國小服務,性侵多名女學生。第一所學校知情後,只要求該師調離;第二所學校則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有積極處理。

直到今年 3 月,張姓教師被爆出性侵學生,經調查後,台南市政府教育局於 5 月核定予以解聘,並登錄教育部不適任教師通報系統,終身不得任教。但人本仍希望追究學校人員包庇、隱匿的責任。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組長林良慶下午受訪表示,對於相關人員的責任,已要求台南市教育局開案調查,絕不護短。如果確有證據證明校長或其他教育人員,隱匿張姓教師犯行或知情後不作為,導致後續受害者接連發生,將提報性平會處理。

林良慶指出,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36 之 1 條,校長、教職員等違反通報規定,導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證據,可予以解聘或免職,並依法告發。

林良慶強調,性平法沒有追溯期,即便校方人員涉及隱匿是在 10 、 20 年前,只要有足夠證據證明隱匿的事實,就可以追究責任。

林良慶表示,教育部對性平案件非常重視,這也是友善環境營造的重要指標,會多跟地方教育行政單位溝通,對相關個案予以嚴懲。他並提醒,依法校方人員知悉疑似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事件,應於 24 小時內向縣市主管機關通報。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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