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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指政治檔案條例是追殺 綠籲國民黨面對歷史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myrfa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8 日將併案審查政治檔案條例草案等 4 案;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說,這屬追殺政黨條款,不能草率過關;提案人之一的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認為,這對國民黨來說應是正面的。

比較這 4 個版本,一致的精神,就是要落實轉型正義,並透過立法方式,開放政治檔案,以還原歷史真相,促進社會和解;實質內容則略有不同,包括條文數、政治檔案定義、罰則以及是否成立專責委員會等。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等 23 人、林俊憲等 18 人,提出的草案名稱分別為「政治檔案法」草案( 21 條)、「政治檔案資料保護法」草案( 21 條)。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等 20 人提出「政治檔案條例」草案( 34 條)。

行政院的版本名稱為「政治檔案條例」草案( 16 條);時任行政院副發言人丁允恭轉述,這項草案是促轉條例的配套法律,對未來推動政治檔案開放應用相當重要。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吳志揚接受記者訪問時說,這跟促轉條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等一樣,都屬於「追殺政黨條款」,而且一個政黨裡面的檔案,屬於其財產及內部機密,為何要用這種名義去取得,民進黨願不願意把秘密會議檔案資料攤開來給人家看。

吳志揚也說,從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之前的運作就已證明,大家不喜歡這種政治追殺。民進黨現在拿到權力就對在野黨這樣的追殺、壓迫,大家看不下去,這樣的法案明天要排審,「我們應該會要求做一些程序上的處理」,而且依照現在的氛圍,根本不該在這時候處理這個議題,更不能讓它草率通過。

作為提案人之一,林俊憲認為轉型正義最重要的就是尋找真相,所以必須保護當年的歷史資料,從檔案中找尋真相,但由於過去沒有法律上的規範,導致很多的文件檔案就此遺失,或受到人為的損壞、隱藏,甚至還被人拿到二手市場賤賣,因此才要立法進行規範與保護,未來這些資料的典藏及開放給民間,也都須用法律來明確制定。

林俊憲表示,這不是追殺政黨條款,而且當年的受害者不分藍綠,也有很多外省背景的人,國民黨卻沒有勇氣來面對這段歷史,反倒阻礙他們要還給這些不幸者最基本的公道,這是台灣的不幸;國民黨只有勇於面對歷史,才能走出過去的糾纏,這樣的法案對國民黨來說應是正面的。

林昶佐則說,轉型正義最重要的一部分,也是第一個部分,就是真相還原,讓受害者及其家屬等得到真相,才有辦法讓後面的步驟走下去,例如受害者保障、加害者究責,再進一步到民主人權體制的建立與保障,「真相是最基礎的」。

時任國發會副主委曾旭正過去曾在記者會指出,政治檔案條例草案是依據促轉條例而擬定,站在國家行政角度來看,對政治檔案進行收集整理與應用,並沒有政黨惡鬥的情形。

國發會表示,考量政治檔案的徵集與應用有其特殊性,且政治檔案的開放應用屬於持續性的工作,不只架構於促轉條例之下,因此這項草案定位為檔案法的特別法,存續的有效性不受促轉條例階段任務影響。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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