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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尾週記》「捨我其誰」是美德嗎?

圖片來源:Pixabay

今天是美國第 30 任總統古利吉 (Calvin Coolidge) 的忌日,他是美國歷史上唯一一位出生於美國國慶日的總統;不過更值得記得的是,他也是美國歷史上極少數自願放棄競選連任的總統。另外一位是二次大戰結束時的杜魯門 (Harry Truman),還有一位是宣佈中止越戰的詹森(Lyndon Johnson) ,僅此而已。古利吉總統所以不拼連任,不是因為選情不妙怯戰,事實上繼任的胡佛 (Herbert Hoover) 也是共和黨提名,而且贏得了壓倒性勝利。在古利吉的自傳裡這樣說:「總統這個職位對承擔者和他的親人而言,都是一副重擔;我們固然不該拒絕為國犧牲奉獻,但如果自己覺得心有餘而力不足,就不該冒險而為。」

能說出這個退讓的理由,令尖尾折服;為國家奉獻、為人民服務固然是一種高貴的情操,但是並不足以做為「當仁不讓」的充分理由,因為也許別人也有這樣的心志,而且更重要的,別人可能做得比你更好。那麽問題是:完成自己高貴的心願比較重要,還是追求國家與人民更大的福利比較重要?明知自己力不從心,該冒險一搏、還是把機會讓出?根據網路資訊,古利吉在任上施政雖然沒有犯什麽錯誤,但似也乏善可陳,有可能察覺到美國經濟即將步入大蕭條,應如何力挽狂瀾非其所長,從而做出了正確的決定,毅然選擇交棒。

所以當一些檯面上的政治人物,在宣佈其未來的參選規劃時,往往自以為很得體、很睿智地表示:還要看選民的決定啊、由民主機制來挑選啊、這不是誰說了算啊、每個人都要勇於承擔啊⋯⋯,這些話尖尾聽在耳中,都是同樣一句:捨我其誰!相形之下,古利吉因自省而讓賢,就格外可貴了。

圖片來源:尖尾週記

其實「捨我其誰」的心態還有另一種更強勢的呈現,那就是「本位立場」或「山頭主義」,也就是既得利益者把持某種公權力、盤據在某個公共領域,不容許旁人覬覦或競爭、甚至不接受批評或建議;尖尾所指的當然就是台灣的司法界。大家都說,小英總統就職演說中獲得最多掌聲的是承諾進行司法改革。不幸,小英的司法改革大業卻是託付給既有的司法官僚,又由一位懷抱「捨我其誰」心態的院長擔任領頭羊,結果一場轟轟烈烈的「司改國是會議」之後,除了弄出一個四不像的「國民參審制」,現在已經銷聲匿跡,還有一些打高空的「大法庭」與「憲法訴訟法」之外,老百姓真正會有感的改革都石沈大海、不見蹤影。比方說採行「陪審制」,可以讓事實認定不再由專業法官把持,郭瑤琪的冤案就不可能發生;再如〈法官法〉裡司法官「究責機制」及「退場機制」的建立;廢止〈刑事訴訟法〉裡「枉法裁判罪」及「濫權起訴罪」不得提出自訴的陋規;或是刪除〈國家賠償法〉第13條以「判決有罪」為司法官國賠的不合理前提等,這些「打恐龍、廢惡法」的基本招式,無非是要破解司法圈長期「官官相護」的反改革勢力,不客氣地說,兩年半來什麽也沒做。

自己不做也罷,最可惡的是還處處設下「紅線」、「核心」,嚴防別人過問,只要有人指出當前司法制度缺失或提出具體冤案,就是「把手伸進司法」,立刻集體歇斯底里叫「性侵」。

近月來,尖尾的同事們接受人民陳情,仔細過濾出遭受司法冤屈的個案,也再三確認已經窮盡訴訟程序而不得平反,才在調查報告中,禮貌地建請司法機關依程序提出「非常上訴」或「再審」,給陳情人一線生機,不料卻遭到無理拒絕、惡意駁斥,甚至動員基層審檢在媒體指名漫罵,似乎正在構築司法的邊界圍牆、成立司法的獨立山頭、關起門來做山大王。

這星期三本院的「談話會」有一個議案,要「釐清監察權、審判權與檢察權之分際」,最後做出一個決議:由司法院與監察院先做高層溝通,再考慮合辦一場研討會,邀請各個憲法學會、法學會、法官協會、及檢察官協會等專業團體共同參加。

尖尾期待司法首長能體認前述古利吉總統的無私心態,拋棄本位立場,讓兩院共同努力於司法改革、造福人民,達到三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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