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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婦聯會脫產 林昶佐批:北高行到時誰敢出來負責?

芋傳媒記者胡家銘攝

(芋傳媒記者胡家銘報導)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在今年二月即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凍結名下 385 億元財產,對此,婦聯會則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 11 月 28 日裁定停止執行,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今(3 日)與司改會執行長陳雨凡召開記者會,痛斥該裁定與過往判例的標準矛盾、180 度大轉彎,更質疑「若婦聯會脫產,北高行誰負責?」要求撤銷裁定。

林昶佐指出,婦聯會多數財產來自於原本應屬於國家的勞軍捐,過去卻因黨國不分被婦聯會霸佔。且檢視過去北高行判例的裁定標準,與這次完全相反,令人完全無法接受。若日後婦聯會脫產,北高行有人敢出來負責嗎?

依照行政訴訟法第 116 條,得以停止執行的要件是「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不得為之。檢視解凍婦聯會財產的審判長陳金圍,以及近期北高行相關聲請停止執行的案例。關於難以回復之損害,多數皆只能「金錢予以賠償」,就「並無生難以回復重大損害之情事」,而不必停止執行。

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
芋傳媒記者胡家銘攝

林昶佐批評,但北高行在婦聯會案上,裁定標準竟出現 180 度大翻轉,說財產將造成難以估計的損失,公益無法推展,資產也無法有效率的運用。若依照北高行過去的標準,這些都可以用金錢賠償,沒有難以回復的問題。林昶佐更直指,北高行甚至也不進一步具體說明急迫情事為何,就非要停止執行。為什麼遇到婦聯會就大翻轉?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林昶佐提到,即便依照北高行少數判決的見解,將「回復程度困難」與「國家負擔過重」,也列為難以回復之損害,而停止執行。目前黨產會對婦聯會的處分是「認定為附隨組織」與「凍結婦聯會財產」,並非是命其移轉給國家。其法律效果僅為禁止處分等,若有緊急需求仍可向黨產會申請支用。既然尚未移轉國家,根本沒有國家負擔過重的問題,而日後只要取消處分即可回復,何來難以回復之損害?

況且解凍婦聯會財產若造成脫產,對公益有重大傷害,也不符合停止執行的要件。林昶佐認為,國民黨黨產從過去最高 918 億,到黨產條例立法前只剩下 166 億,將黨產用各種方法脫產早已是慣用手法。而且,婦聯會過去長期捐款給國民黨相關基金會與政治人物,一旦解凍很有可能就透過同樣的方式出脫財產。

而對於婦聯會可能脫產,北高行則輕描淡寫地回應「似乎也僅是轉型正義的時間向後移動」、「本院也期待聲請人理性處理相關財產」。針對這樣的說明,林昶佐也斥責,如果這樣也說得通,日後處理一般人民的債務案件,乾脆都呼籲債務人要理性處理財產就好,也不用有假扣押了。目前黨產會將提出抗告,他呼籲最高行政法院撤銷這種不適當的法律見解。

司改會執行長陳雨凡表示,北高行這次解凍婦聯會財產,凸顯這三位合議庭的法官,完全沒有轉型正義的意識。北高行解凍婦聯會財產後的隔天,最高行政法院就禁止解凍中投與欣裕台的財產,直接打臉北高行的裁定。她說,如果法官理解過去德國追討黨產過程所遭遇的困難,就不會輕易地相信婦聯會可以理性處理財產而不會脫產。也會理解時間是轉型正義最大的敵人,不會說出晚一點點沒關係。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陳雨凡。
芋傳媒記者胡家銘攝

然而,未來將會有許多轉型正義的案件會進入司法,讓陳雨凡質疑,「司法是否已經準備好?」例如,本次處理婦聯會裁定的稅務專庭,他們有沒有上過轉型正義與人權的課程?目前司法院根據促轉條例所成立的促轉專庭,就被批評竟然抽籤決定。陳雨凡直言,如果司法再繼續用這樣的態度,轉型正義為來的發展令人悲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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