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告修正「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未來越洋客機每 15 分鐘就要通報一次所在位置,民航局標準組組長林俊良今天表示,這是馬航 MH370 客機失蹤後,配合國際法規的修正。
林俊良今天受訪表示,2014 年馬航 MH370 號班機,起飛不到 1 小時就從雷達螢幕上消失,至今仍未尋獲,為避免類似事件發生,國際民航組織因此調整規定,我國也配合修正法規。
他說明,11月8日起,越洋區域且起飛重量超過 4 萬 5500 公斤大型運輸機,應該每 15 分鐘自動向總公司通報一次位置;另外,若發生緊急事故,像是客艙冒煙或發動機故障等事件,則須每1分鐘自動通報1次位置。
另外,「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也規定今年 1 月 1 日起,國籍航空公司 2008 年 7 月以後出廠、載客數超過 19 人座、最大起飛重量超過 2 萬 7000 公斤且須越水 400 海哩的飛機須加裝自動觸發式水下定位裝置,萬一飛機落海時便於搜救。
他表示,這項規定主要是考量黑盒子多裝在機尾,但若機身分離則難以搜救,因此必須在機身加裝自動觸發式水下定位器,目前國籍航空約有 100 架飛機需要安裝,但考量自動觸發式水下定位裝置須由原廠安裝,因此航空公司若有正當理由延誤作業,可向民航局申請展延,民航局也會督促航空公司完成安裝。
對此,華航和長榮航空兩家國籍航空都表示,會依照民航局法規,完成通報系統及自動觸發式水下定位裝置裝設。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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