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貿易戰,雙方告上 WTO,台灣要求以第三國身分參與美國控告中國專利許可及技術授權採取不公平措施;對中國控告美國提出 301 懲罰性高關稅清單,知情人士說,目前正評估,不排除也要求以第三國身分參與。
經濟部官員表示,美中貿易摩擦告上世界貿易組織(WTO),台灣要求以第三國身分參與,雖然沒有發言權,若獲得當事國同意旁聽,才能取得美中雙邊諮商的第一手資訊,以利於國內制定因應策略,確保台灣產業與整體經貿利益,但當事國有權拒絕第三國參與。
美中貿易戰持續升溫,雙方軟硬兼施,除各自提出懲罰性高關稅貨品清單外,美國與中國也各自將此次貿易爭端告上 WTO,訴諸多邊貿易體系解決。
根據 WTO 規定,會員國訴諸爭端解決機制解決貿易糾紛,其他會員國若評估與此案有實質貿易利益關係,可在 10 日內提出以第三國身分參與要求。
有關美國將中國侵犯智慧財產權問題告上 WTO,包括台灣在內的日本、烏克蘭、歐盟、沙烏地阿拉伯,已趕在 4 月 5 日期限前,要求以第三國身分參與美國提出的諮商案。
此外,為了反制美國於美東時間 4 月 3 日公布對中國高關稅貨品制裁清單,中國認為美國違反 WTO 規則,旋即在 4 月 4 日狀告 WTO 爭端解決機制,其他會員國可以在 4 月 14 日前要求以第三國身分參與諮商,但目前尚無任何 WTO 會員國提出。
儘管如此,知情人士向中央社記者表示,WTO 會員國都有提出以第三國身分參與的權利,若政府內部評估討論後,台灣在此案中也有重大利益關係,不排除要求參與中國控告美國違反 WTO 一案,但因美中貿易角力仍在持續中,實際高關稅制裁清單尚未確定,仍有待進一步觀察。
不過,知情人士坦言,美中在 WTO 互告對方違反 WTO 規定,即使台灣要求以第三國身分參與,進場旁聽諮商,當事國中國以及美國仍有權拒絕。
美國總統川普於美東時間 3 月 22 日簽署 301 調查結果,並旋即於 3 月 26 日告上世界貿易組織(WTO)爭端解決機制,控訴中國對專利許可及技術授權採取不公平措施,並在 4 月 3 日公布對中國價值高達 600 億美元貨品懲罰性關稅清單。
針對美國祭出 301 手段,中國也立即向 WTO 提告,指美國 301 建議課稅措施違反世貿組織規則,損害中國合法權益,減損多邊貿易體制的權威,雙方你來我往,美中貿易戰持續升溫。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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