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花改蘇澳至東澳段 2 月 5 日通車,第一階段僅限小型車通行,蘇澳警分局今天表示,1 日起除依法對違規駕駛開罰外,並予以記點 1 點,若 6 個月內記點達 6 點,可吊扣駕照 1 個月。
宜蘭縣警察局蘇澳分局交通組長林俊宇表示,2 月 5 日至 2 月 28 日期間,警方共開罰 185 件違規車輛,其中以普通重機最多占 115 件,依法處新台幣 900 元至 1800 元罰鍰。
林俊宇指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於 2 月 23 日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 條規定,公告蘇花改蘇澳至東澳段第一階段僅限小型車通行,蘇澳警分局於 3 月 1 日收到公文後,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違規駕駛開罰 900 元至 1800 元外,並予以記點 1 點。
林俊宇說,從 3 月 1 日至今天為止,共有 4 部大型重機和 1 部普通重機違規,警方已依法開罰並記點,駕駛人若在 6 個月內違規記點達 6 點以上,將吊扣駕駛執照 1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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